醉酒司机狂嚼口香糖躲测试 被行政拘留15天

四方交警查获酒司机
四方交警大队民警在夜查时发现一名酒司机大嚼口香糖试图逃避酒精测试仪
前晚,四方交警大队民警在四流南路与大沙路路口夜查,两个小时内只查获了一名醉酒司机,昨天上午,醉酒司机牛某已经被四方交警大队行政拘留15天。
■现场:司机忙嚼口香糖
前晚9时20分许,四流南路中队副中队长王钧龙带队在四流南路与大沙路路口夜查。一辆雅阁轿车沿着四流
“我们要求司机出示驾照,但是司机在车内磨蹭了7、8分钟,在驾驶室内掏出一把口香糖,大口嚼起来,最后才下车接受检查。”王钧龙介绍,一些喝酒后的司机想通过嚼口香糖来逃避酒精测试仪,其实根本不管用。民警当场给司机牛某做酒精测试,但是牛某不配合,连吹了5次都不成功。第六次时,牛某的酒精含量是371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民警随后带他到医院抽血化验。
牛某介绍,当天中午他喝了5瓶啤酒,晚上又跟朋友喝了两瓶啤酒。在晚上送朋友回家时,看到了民警检查,想右转来逃避民警检查,却不知道民警已经在酒店两侧都安排了警力,设下了“包袱阵”。经过抽血化验,牛某酒精含量是15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现年38岁的牛某是一名个体户,驾龄已经多年,昨天上午,他被四方交警大队罚款1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六个月,行政拘留15天。
■现象:女司机开车成多数
“这要是在一个月前的话,同样的夜查,我们要查获4名‘酒司机’,而在前晚,我们只查获了一名‘酒司机’。”王钧龙介绍,前晚他们夜查两个小时,检查70多辆轿车,结果只查到了牛某一人。“很多车辆都是女士来开车的,喝酒的男司机都不敢开车了,这也是一件好事情。”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为了加快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处理,我市交警部门将醉酒驾驶人的拘留审批权限下放到各交警大队,最快的话,当天就可以办完行政拘留手续。
■发布:十大路段酒司机多
昨天,记者从市内四区交警部门了解到了“酒司机”最多的十大路段,分别是:云霄路、闽江路、南京路、登州路、台东周边、东西快速路海信桥处、人民路、重庆南路、夏庄路、大崂路。
一线执勤民警介绍,从目前检查的情况来看,有三个时间段的“酒司机”最多,分别是下午2时到4时、晚上8时30分到10时、凌晨1时到3时,个体户、私营企业主、外来务工者成为多数群体,男司机占到了总数的九成以上,年龄集中在30岁到40岁之间。
■难题:劝酒者处罚难
“是为了答谢客户”、“老同学聚会了,没有办法”……执勤交警介绍,一些“酒司机”说起喝酒的原因可谓五花八门,但那时有一点都是“当时很痛快,事后很无奈”,那么对于劝酒者该不该处罚呢?
记者咨询了交警部门有关人士,《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否则将由交警部门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上虽然有规定,但是执行起来有难度,同事之间聚会,劝他人喝酒,导致事故发生,在调查取证时难度很大,因此,对于劝酒者的处罚上没有处罚一例。”
民警介绍,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劝司机喝酒等同于纵容违法,不但伤害对方,也是在危害他人的安全。记者还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查处酒后驾车还遇到了一个问题,对于本地司机,一旦查获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后,次日可以锁档,但是对于外地司机,尽管可以暂扣驾照,但是本市交警部门还难以锁档,需要把相关资料打包后寄送给当地驾管部门处置,这里面就会有个时间差,对方很可能重新补办驾照。(记者 陈勇 通讯员 陈刚 管怀香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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