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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内洗劫5家超市 监控录像拍下劫匪恶行

来源:青岛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07-14 09:21:08  

    青岛新闻网  

男青年抢走钱柜里的钱 监控截图

男青年(右)扯住女营业员的衣服,阻止她关上钱柜。监控截图

    早报讯 今年1月至2月间,岛城先后5家超市遭遇抢劫,劫匪的抢劫手段和作案时间相仿。经过公安部门连续追查,周某等三人在最后一次作案后4小时被抓获。昨天,记者从法院获悉,主犯周某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他两人分别获刑11年和6个月。

    监控录像拍下贼影

    今年2月28日

凌晨2时许,一名20多岁身穿运动服的男子走进伊春路一家超市,要了两包香烟后离开。大约40分钟后,这名男青年第二次走进超市,又要了两包烟和一副扑克牌。就在超市服务员准备把钱放进收款机时,男青年一把拽住了服务员的胳膊,并威胁说不许乱动。服务员一下子蒙了,被男青年摁倒在地上。紧接着又有两名男青年进入超市,摁住另外一名服务员,把超市内连同服务员随身的现金和三部手机抢走。

    三名劫匪离开后,服务员赶紧拨打电话报了案,并向警方提供了事发当天的超市监控录像。

    4个小时后劫匪落网

    2月28日凌晨的超市抢劫案是1个月内连续发生的第5起案件,公安部门高度重视,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会同市北分局立即展开侦查。通过对监控录像和作案手法及时间的分析,民警作出了初步判断,并在侦查中初步确定暂住在李沧区京口路的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掌握充足线索的民警迅速出击,首先将周某抓获。民警又让周某打电话联系另外两名同伙,刘某接到电话后赶到“接头地点”被民警抓获,并带领民警指认抓获了另外一人。

    三名劫匪入大狱

    经过审讯,周某等人承认了先后抢劫5家超市的犯罪事实,市北区检察院以抢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周某等人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并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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