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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5000买内部消息炒股 狂赔后持录音索赔

来源:青岛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07-24 11:15:11  

    青岛新闻网  

    通过传真,郑先生与信息公司签订了软件销售合同。

    早报讯 听信销售人员可提供“内部消息”,保证最低25%,最高200%收益率的诱惑,花5000元买了一套炒股软件,结果第一天就赔进去千余元。昨天,莱西市民郑先生咨询,他是否可向销售软件的公司索赔。

    市民:5000元买回炒股软件

    今年5月,郑先生在电视上看到南京一家信息公司销售股票软件,便联系公司。公司业

务员张某在电话里承诺除了软件外,他们还有“内部消息”,可以电话指导郑先生三只股票,保证收益率不会低于25%。在业务员的多次游说下,郑先生花5000元购买了软件,并通过传真的方式签订了销售合同。

    “合同里没有电话指导的内容,南京那么远我也去不了,但我把和张某的通话录音,我该怎么办?”随后,张某提示郑先生购买“佛塑股份”,郑先生马上认购了1000股,但第二天就赔进去了一千多元,按照软件提示购买的股票也基本上都赔钱。郑先生再次打电话到公司找张某,但接电话的人表示都不认识张某,也没有人再为他提供“电话指导”。

    记者电话联系了该公司,接电话的业务员也向记者保证如果购买软件,就可以提供“内部消息”,保证收益率。

    工商:企业年检通不过

    崂山工商局的执法人员表示,公司借软件之名提供证券咨询服务的,必须取得证监部门的资格,提供业务时,也必须明示“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的风险提示。如果广告中出现“收益率”25%以上等具体数字表述,必须由广告主自行举证,确保真实性,否则涉嫌误导消费者。

    对于误导消费者的公司,消费者可投诉到工商部门。如查实,工商部门将登记在案,年检时不予通过。

    律师:录音有效

    “如果录音是在没有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条件下偷录的,另外保证没有复制、删节等内容,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山东雅博律师事务所的盛少华律师认为,销售公司的承诺有夸大、虚假的承担,行为存在欺诈,郑先生可向法院起诉公司,要求退还软件,并赔偿相关损失。另外,因为股市本身存在一定风险,消费者入市时应明白这一点,因此郑先生自己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工商部门提醒股民,股票软件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便利,但本身并不具备选择股票、预测股价的功能。消费者要学会辨别广告宣传的真实性,冷静分析是否符合客观的市场规律。 (记者 许 芳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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